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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改委:对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中央财政不再补贴

2021-6-24 10:06| 发布者: max| 查看: 115| 评论: 0|来自: 新华社

摘要: 国家发展改革委6月11日称,2021年起,对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中央财政不再补贴,实行平价上网;2021年新建项目上网电价,按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;新建项目可自愿通过参与市场化交易形成上网电价,以更好体现光伏发电、风电的绿色电力价值。2021年8月1日起执行。近年来,我国新能源产业持续发展。截至2020年底,风电、光伏 ...

国家发展改革委6月11日称,2021年起,对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中央财政不再补贴,实行平价上网;2021年新建项目上网电价,按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;新建项目可自愿通过参与市场化交易形成上网电价,以更好体现光伏发电、风电的绿色电力价值。2021年8月1日起执行。

近年来,我国新能源产业持续发展。截至2020年底,风电、光伏发电装机达到约5.3亿千瓦,是10年前的18倍。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说,随着产业技术进步、效率提升,近年来新建光伏发电、风电项目成本不断下降,当前已经具备平价上网条件,行业对平价上网也形成高度共识。此次调整释放出清晰强烈的价格信号,有利于调动各方面投资积极性,推动风电、光伏发电产业加快发展,促进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,助力实现碳达峰、碳中和目标。

据测算,在执行各地燃煤发电基准价的情况下,2021年新建光伏、陆上风电项目全生命周期全国平均收益率均处于较好水平,资源条件好的省份的新建项目、技术和效率领先的新建项目能够实现更好的收益。

此次调整还明确,2021年起,新核准(备案)海上风电项目、光热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由当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,具备条件的可通过竞争性配置方式形成,上网电价高于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的,基准价以内的部分由电网企业结算。鼓励各地出台针对性扶持政策,支持光伏发电、陆上风电、海上风电、光热发电等新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。

负责人表示,这有利于各地结合当地资源条件、发展规划、支持政策等,合理制定新建海上风电、光热发电项目上网电价政策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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